幼儿教师的工作职责:
1、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师德规范。
2、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,深刻领会《纲要》精神,结合本班实际,制定教育工作计划(包括观察、分析、记录幼儿发展情况),并认真执行。
3、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,做到耐心、关心、细心、热心,与本班教师、生活教师团结协作,搞好所在班级教育、卫生、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。
4、认真执行幼儿作息制度,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,做到动静交替,手脑并用,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。
5、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,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,与副班主任和生活教师共同搞好班内工作。
东明佳苑西北门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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